企業誠信經營情形

台灣氣立以法遵為本,誠信至上構築企業核心價值,本諸正直遵法精神從事業務,為確保誠信經營理念得以在公司內部貫徹,公司向來重視同仁的品德,於新進人員報到階段便由人資課向其宣導公司的誠信內規,培養同仁的誠信意識;同時要求管理階層應以身作則,恪遵誠信原則,於潛移默化中形塑公司整體的誠信文化,具體作為如下:

  1. 台灣氣立以管理部門為誠信經營政策推動專責單位,制訂「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等內規,並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作為員工行為遵循規範,同仁若對公司的誠信內規有疑問時除可自行上官網查詢外,亦可透過電子郵件、電話等多元管道向管理部門諮詢。
  2. 台灣氣立建置多元檢舉管道,利害關係人可透過公司官網利害關係人專區、人資信箱提出檢舉,由稽核室指派專責人員展開調查,調查過程應秉公處理,並嚴予保密,不得暴露檢舉人身份,台灣氣立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若被檢舉對象為經理級以上主管,將提報到獨立董事。112年度台灣氣立並未接獲任何檢舉或申訴案件。
  3. 台灣氣立同仁執行業務過程中,應向交易對象說明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與相關規定,並明確拒絕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或名義之不正當利益;同時應注意避免與涉有不誠信行為之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從事商業交易,經發現業務往來或合作對象有不誠信行為者,應評估是否將其列為拒絕往來對象,以落實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
  4. 為讓倫理誠信觀念更為深植同仁執行業務過程,定期安排高階主管利用開會場合向同仁宣達企業誠信文化之重要性;董事長每年應就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成果;最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執行情形為112年12月20日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