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台灣氣立董事會之運作依循法令、公司章程規定及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董事會由7位成員組成,任期3年,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職稱 |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董事長 | 游平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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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游博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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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董事 | 政雄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文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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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李世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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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曹振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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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江志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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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吳春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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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會多元化
-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5.4條規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包含:營業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以強化董事會職能達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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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公司7位董事成員分別來自產業、財務會計及學術等不同專業背景及產業工作經驗,能為公司帶來多面向的決策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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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姓 名 性別 年齡 國籍 兼任本公司員工 專業背景與產業能力 財務會計 生產製造 經營管理 資訊科技 風險管理 大專院校講師 學術研究 董事長 游平政 男 66 中華民國 v - v v - v - - 董事 游博勳 男 38 中華民國 v - - v v v - - 法人董事代表 政雄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陳文棟 男 51 中華民國 v - v v - v - - 獨立董事 江志烽 男 51 中華民國 - v - v - v - - 獨立董事 李世榮 男 66 中華民國 - - v v - v v v 獨立董事 曹振華 男 54 中華民國 - v - v - v - - 獨立董事 吳春光 男 61 中華民國 - v - v - v v v - (2)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目標及其達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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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 達成情形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已達成 獨立董事不少於三人 已達成 董事會成員應至少一名具有財務會計專業背景或管理職務經驗 已達成 董事成員至少應包含一位女性董事 未達成
- (二)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 有鑑於每個高層管理人員的管理生涯都是有限,公司必須在關鍵領導崗位在任者管理生涯結束之前的相當一段時間, 進行企業接班人計劃的工作,連續地準備後繼領導人才,這樣公司才能真正實現永續性地發展。因此本公司於108年起開始針對關鍵崗位,建立接班人計劃,持續追蹤高潛能人才並進行開發,有系統並有效地獲取組織人力資源。公司在規劃接班計畫中,接班人除了必需具備卓越的專業及執行能力外,價值觀要與公司相符,人格特質必需包括誠信、熱忱、好學、團隊。針對每位接班人,由該職位的在任者擬定培訓計畫,每年更新一次發展與執行狀況,送交董事會審查。111年共有26位幹部在此計畫中接受培訓。
- (三)董事會績效評估
- 本公司訂定有董事會每年定期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範圍包含董事會、個別董事、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等,採董事自評及董事會議事單位評估方式,並將內部績效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最近一次董事會內部評估結果(112年度)已在113年3月06日提報董事會。
- 董事會自行評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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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期間 評估內容 評估結果 整體董事會 董事會內部自評 112.01.01-112.12.31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本公司董事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高,其中除3席屬內部管理階層外,獨立董事皆有財會或技術等專業能力與實務經驗,對於公司之營運與治理都有正面/獨立/客觀的建言與參與,善盡董事之職責。 另董事之進修均符合法令之要求進行,以精進對於公司治理能力,有效監督公司提升營運效能。 個別董事成員 董事自評 112.01.01-112.12.31 -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董事職責認知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董事會的運作更為良好,董事與經營團隊溝通順暢,並協助公司在內部管理與經營面的改善,未來將再積極就公司治理議題與公司持續討論強化。 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 薪酬委員會內部自評 112.01.01-112.12.31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內部控制
本公司審計及薪酬委員會之委員均有財會、業務、或技術等專業背景,善盡各功能性委員之職責,提供專業上之監督與建議。且審計委員會委員定期與內部稽核單位、會計師進行公司內控及公司治理運作情形檢討,有效幫助公司強化治理能力。 - 另本公司每三年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外部評鑑,評估範圍為董事會(不含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進行效能評估。最近一次董事會外部評鑑年度為111年度。